Ⅰ 有什么软件可以劈掉照片户口本的名字改成别人的名字
你有那么多图片,应该有PhotoShop吧,这个也可以批重命名,这比Windows自带的强多了,在文件-浏览打开你要更名文件所在的文件夹,选中需要更名的文件,点右键,批量命名用Windows自带的批量命名功能也可以实现选中要改名的所有文件,在其中一个选中的文件上点右键,重命名,然后给个名字,别的那些选中的文件就按这个名字命名了,并且在后面用序号1、2、3...区分
Ⅱ 可以改名字吗户口本和身份证
户口本和身份证可以改名字。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1、在同一单位或者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2、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3、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4、名字的谐音或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5、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6、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
身份证、户口本改名字注意事项有如下: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3、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4、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公民有意向后,要本人向派出所提出申请,陈述改名字的原因,户籍室根据情况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证明。如果是未成人更改姓名,要监护人代为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Ⅲ 户口本上的名字能改吗
法律分析: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名字可以改,公民需要带上相关资料申请更改户籍系统名字以后,再带上新的户口簿补办新的居民身份证的。名字更改需要带上以下资料进行办理: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书面报告 3,申请人的出生证或以前的户口证件等权威原始凭据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具体的身份证办理程序: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区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带到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需要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Ⅳ 户口改名字流程手续
户口本改名字的程序流程:1、更名申请书。2、到街道或单位的证明。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铁屑申请表,加盖户籍专用章,相关责任人签字。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5、公证:超过16周岁的需要公民公正。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
在更改自己或者子女的姓名,更改时间最好在16周岁之前,这样的话更改流程比较简单,如果在16周岁之后特别是成年之后修改名字就变得非常困难,而且比较麻烦,需要许多的证明材料,申请理由必须充足、正当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Ⅳ 怎么改户口本上的名字
怎么改户口本上的名字
户口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一般来说我们是和家人一个户口。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怎么改户口本上的名字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怎么改户口本上的名字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因此,理论上不管何时都可以修改自己户口簿上的名字。
第一,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正式的书面更改姓名的申请,如果受理的话,就等派出所来通知,要在户口本上修改;
第二,如果户口本修改成功,根据户口本上面的新名字去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办理手续跟换证的手续相同;
第三,身份证修改成功以后,要到相关部分,比如,社保,医保,银行,公积金等所有有效证件到发证部门去改名字;
第四,记得跟单位的人事说改名字的事情,在人事档案中留下改名记录,而且开始启用新名字。
拓展:户口本丢了怎么补办
1、挂失并提交申请
一旦居民的户口本丢失或被盗,户主本人应在第一时间到派出所找寻户籍民警,挂失并提交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即使你不知道户口本丢了怎么补办,户籍民警也会在第一时间给出最正确的答案,从而免去不必要的'麻烦。当然,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无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由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2、审查
户口本丢了怎么补办的具体审查,是指户主应当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并在说明户口本丢失原因后,与民警核实具体环节。
通常,民警比对户主与电脑里的照片是否一样,补办户口本申请里的资料是否与微机资料库里的资料是否相符。如果相符的话基本上就只用等待打印新的户口本了。
;Ⅵ 户口本改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需要改户口本名字,带着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成年人自己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小孩由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小孩改名字最好带上出生证。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Ⅶ 户口本改名字
法律分析: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的证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工本费14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Ⅷ 户口本可以改名字吗
户口本的名字可以改。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