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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照片可以用带水印的吗

发布时间: 2022-12-26 05:17:08

Ⅰ 用有水印的图片算侵权吗

法律分析:使用有水印的图片算侵权,图片的作者拥有着作权,着作权从作品完成之日起拥有,所以任何的人员在没有经过作者的同意之下的话,都不能够使用他人的图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着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着作权人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着作权人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Ⅱ 网上的新闻图片拿去作画和创作会侵权吗

网上的新闻图片,感觉是在公开媒体上发表的,所用的新闻图片都是记者自己采访的时候拍的。这种作品的着作权应该是归作者所有的。如果未经作者的同意而擅自挪作他用,应该属于侵权的行为。

网上的新闻图片,也并不是空穴来风就能有的。是需要新闻媒体的记者付出辛勤的劳动,需要根据不同的场景,选出适合的角度,调整光线的明亮,利用独特的拍摄手法才能拍摄出一个完美的图片。这种新闻图片也是需要很多的脑力和创意在里面。新闻图片不是能够大批量制作的产品。网上的新闻图片说白了,就是新闻媒体记者的一个作品。是作品就应该有着作权。

作画的话,您可以参考新闻图片,比如哪里的风景好,这个风景在什么地方,这种风景如果适合你作画的主题。您可以查阅一下这个风景具体是在什么地方,然后实地去采风。自己来到这种地方,真正到了实地,才能更加让您找到属于自己的灵感。然后根据自己作品的需要,一定能画出属于您自己的作品,这种作品有了您自己的灵魂和意境在里面,一定会更加的与众不同。

Ⅲ 不打马赛克的照片放在新闻里算侵权么

您好!
这个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作为新闻事件的背景,或者是被通缉犯,则不侵权。因为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读者了解、认识事实真相等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以及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如公安机关在通缉令中使用被通缉者的肖像的行为,都是属于肖像权的合理使用。
但如果完全是为了获利,未经他人允许,播放或刊发他人的完整照片,则属于侵权行为。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Ⅳ 发带水印的图片算不算侵权

法律分析:发带水印的图片应当根据自己的用途来进行确定是否属于侵权行为。在这种情况之下,根据我们国家《着作权法》所作出的规定,未经着作权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图片的属于侵权行为,但是也有合理的使用情况的认识,仅供自己学习和欣赏。所以不属于商业方面的用途的话,都不属于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
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着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着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Ⅳ 娱乐新闻水印怎么加

娱乐新闻水印加:这个水印相机在处理照片的时候,可以给你需要的,加上水印。当然有些P图软件也可以。

如果用Photoshop的话只需打开图片,然后点击工具箱中的T图标,在图上打上水印文字,设置一定的透明度,复制多个这样的透明文字,全部水印就制作好了,如果你对PS不熟悉的话就下载一个低版本photoshop cs2用用,里面有详细的安装破解教程。

正确看待:

面对“中间地带新闻”,应该秉持“三不原则”:即不跟风、不炒作、不追捧;做到三个坚持:坚持道德底线、坚持文化立场、坚持价值判断,从而对“中间地带新闻”进行分析、判断、处理。

至于具体的操作,还是应该根据其类型,加以鉴别、区别对待。对于纯粹挖掘隐私的,如结婚怀孕生子之类的新闻,刊登一下也未尝不可,但必须要保持头脑冷静,掌握好报道的“温度”和尺度,决不去疯狂追逐、跟风“热炒”,也不要大篇幅地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