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农村宅基地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农村宅基地申请步骤及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1、农村分户去当地派出所办理,办理时候需要携带相关证明;
2、户口本、村委会证明材料、新成员家庭名单、分户申请单;
3、如果是离婚的要携带离婚证书;
4、当地派出所,审核通过,会向国土部门报备,完成相关文件;
5、然后村委会会在村里进行公示,如果没有异议,就算申请成功;
6、现有住房居住拥挤,并且宅基地面积少于宅基地所规定的限额标准的,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这个很好理解就是自家的房子小,比规定的最小面积还要小的农户,也是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的;
7、子女结婚等原因,确实需要建新房分户的,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孩子结婚这在农村是件大事,尤其是兄弟俩的,完全可以申请一处新的宅基地建房结婚;
8、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作为村里的一份子,不能影响村子规划改造的进程,搬迁的话,是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可以放心的去申请;
9、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而且确实在农村无住房的,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例如: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
10、符合县级以上政府所规定其他条件的,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需要多多关注政府网站具体的公布信息。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Ⅱ 农村宅基地如何申请
农村申请宅基地需要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才能获得宅基地。一人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将宅基地出卖或出租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Ⅲ 如何申请宅基地
如果符合当地宅基地申请条件,可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
Ⅳ 我如何申请宅基地
以宜昌市为例,申请宅基地流程如下:
一、申请程序
1、申请者提出用地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签署同意用地意见。
2、镇所(分局)受理,会同村委会实地踏勘。
3、镇所(分局)收集整理用地资料,资料齐全签署初审意见,上报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将审核合格的用地资料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4、市国土资源局核发居民用地批准书。
二、所需资料:
1、申请者用地书面申请原件。
2、土地权属来源证件原件。
3、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4、提供住建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城镇规划区内)。
5、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呈报表。
(4)如何才可以批宅基地扩展阅读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中规定:
第二条第一项 明确申请审查程序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Ⅳ 怎么申请宅基地
申请宅基地首先主体一定要是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次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一人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将宅基地出卖或出租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Ⅵ 怎样才能申请宅基地
建议咨询户籍所在地(或者需要建房的辖区管理部门)村(社区)、街道办事处等,每个地方的政策有一定的差异性,特别是近年来加大整治农村乱占耕地这一行为。
Ⅶ 怎样才能申批农村宅基地一处建房
宅基地申请条件 :
(1)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义务。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居立户(分户后父母身边须有一个子女);②因国家建设原宅基地被征收的;③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土地整理需要搬迁的;④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偏小,需要新翻建、扩建的;⑤迁入农业农业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敬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承包田,同时承担村民义务,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⑥因外出打工、上学、被劳动教养、服刑等将原农业户口迁出,现户口迁回后继续从事农业劳动,承担村民义务,且无住房的农业人口;⑦原本村现役军人配偶,且配偶及子女
户口已落户在本村组、无住房的。
(3)农业本集体户口
(4)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5)用地限额:根据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制定的标准,具体标准存在地方差异。
宅基地申请流程:
1、填写《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申请审批表》,经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将该户申报的本户人口、申请宅基地面积、建房选址等情况予以公布;
2、向所在地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和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所会同村(居)民委员会派员进行实地踏勘和核实;
3、由所在地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出具《农房建设选址用地红线图》,向所在地国土资源所申请办理土地审查手续(申请使用的宅基地涉及林地的,必须首先办理林地手续后,再报镇所在地国土资源所),所在地国土资源所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报经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区国土资源分局做好农村宅基地备案、监督和指导工作。
4、经区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所通知村民委员会将批准结果向村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5、所在地国土资源所应当在收到镇所在地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出具的《农房建设选址用地红线图》(宅基地涉及林地的,必须首先办理林地手续)及农村村民提交的有关建房申请和宅基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的决定。涉及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所需报批时间不计算在本规定期限内。
6、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实行“四公开、四到场”制度。即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分别对上级下达的村民建房年度用地指标、核定村民建房户数、申请建房户名单、建房审批结果实行“四公开”。
Ⅷ 什么条件才可以在农村批地盖房子
随着国家逐渐加强对农村土地的管理,以及出台一系列的规范政策,现在的农村已不同于以前,建房也不像以前那样简单了,现在在农村建房需要建房房主在满足建房条件的前提下,向相关部门提交建房申请,待一系列的审批通过后才可以建房,那农村自建房到底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建房呢?
农村自建房需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建房?
1、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2、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3、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
4、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5、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6、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1、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2、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
3、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是这样的?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一书两证”,既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