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1.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2.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表”。
4. 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如有任何疑问,可以向上海铭喜咨询。目前上海铭喜是上海地区极具影响力的企业服务平台,凡是与铭喜平台对接,它将全力为您的企业保驾护航,可以帮助企业同行资源对接、联盟,异业整合,给企业客户更多的合作渠道及发展空间
⑵ 请问外贸企业怎样才能办理出口退税呢
1,有进出口权 可以办理外汇核销 核销单
2,一般纳税人 能开具增值税票 增值税票
3,一般贸易出口报关 报关单
拿着这两单一票 去退税分局申报退税 三个月左右就能拿到税款。
现在(7月1号实行)貌似核销单取消了
也可以找个代理!直接交给代理操作 给装箱单发% 票到代理就OK
⑶ 请问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首先,您得具备出口退税资格。您得是"对外贸易经营者",也就是说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还有些没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您可以委托出口,这样您就有了退税资格。当然还有些特定退税的企业和人员,那得一定具备资格啦。
有了退税资格也不是您经营的所有货物都有出口退税的资格。享受退(免)税的货物一般应具备四个条件: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第一步:申请退税认定。在取得进出口权后的30天里带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帐户号码和海关进出口企业代码等文件,到税务机关填张名叫《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的表格,等税务机关确认后,您的退税认定就办好啦。
第二步:退税申报。退税认定办好了,货物出口了,老外的钱也收齐了,那就该办理退税申报了。您先得从海关取得出口报关单,从外汇管理局取得出口收汇核销单,再将出口货物的信息输入申报软件,生成电子数据,打印出申报表,然后带着您的单据、电子数据、申报表和税务机关需要的资料,就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理退税了。
第三步:退税受理及审核。接着,税务机关就对您报的申报资料是不是合法、准确进行审核,要是没有问题,那就OK啦。
第四步:退税审批及退库。退税审核结果仍然需要确认,也就是退税审批,审批后,才可以退税。税务部门会根据退税审批结果,填开《收入退还书》给国库,不久,您盼望的退税款就会到您的帐上。
第五步:开具退税有关证明。您在办理退税手续的同时,还有些证明需要税务机关帮您出具。比如代理出口货物证明、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等。这些证明都是您合法享受退税优惠不可缺少的凭证。可别忘了去办哦!
有三个顶重要的问题:
一个是货物出口后,必须在90天内,收齐出口退税需要的所有单证,向税务机关进行退税申报,超过期限,您不但税退不到,还要视同内销补税。但是,对于外贸企业在申报期提出合理书面理由并经税务机关批准的,对未收齐单证部分出口货物退税可以延期申报。这样,就可以避免退不到税还要补税的情况发生。
另一个是外贸企业与生产企业申报退税时,需要的资料是不完全一样的。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不是自己生产的,得再带上购买货物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个是如果您是生产企业,一定要牢记申请退税得要在每月15日前,当然遇到节假日是可以顺延的。
⑷ 出口到海外仓的货物怎样才可办理出口退税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应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货物出口到海外仓但未实现销售,不符合该规定的要求。只有在海外仓的货物实现销售并体现在财务核算中时,才可以退税。
⑸ 如何申请出口退税
拿着手中有的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公司章程、经办人身份证明)到商检、海关、外管逐一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到国税办理退税备案登记
⑹ 如何办理退税
可以登录税务系统,也可以去税务大厅办理。
“单一窗口”助力企业“非接触”申报办退。在原有宁夏电子税务局和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基础上,宁夏区税务局今年初全面上线“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纳税人登录“单一窗口”平台就可以完成出口退税各类业务的申报办理。
申报所需的出口报关单、增值税发票等资料数据全部通过系统自动采集,企业只需按照实际出口业务进行数据匹配组合,通过网络向税务机关报送,税务机关在线审核,实时反馈审核结果,完全实现“居家办公,网络办退”,为企业在这次疫情期间的安全办退提供了更便捷更安全的方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口退(免)税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28号)的规定。
疫情防控期间,贵公司通过电子税务局、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平台等提交电子数据后,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证明开具和退(免)税申报事项,无需报送纸质资料。
税务机关受理贵公司申报后,仅审核电子数据,经审核电子数据无误且不存在涉嫌骗税等疑点的,即可办理相关退(免)税事项。
(6)如何才可以办理出口退税扩展阅读:
累计申报应退(免)税额的限额标准为:
外贸企业(含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申报自营出口业务)100万元;生产企业200万元;委托代办退税的生产企业100万元。纳税人变更退(免)税办法的,根据变更后的企业类型,按上述标准确定。如遇特殊情况,省级税务机关可酌情提高限额标准。
二、其他按照现行规定需实地核查通过才能办理的出口退(免)税,除管理类别为四类的出口企业以及经审核无法排除涉嫌骗税疑点的情形外,经省级税务机关同意,可以比照第一类执行。
三、管理类别为四类的出口企业以及经审核无法排除涉嫌骗税疑点的出口退(免)税申报,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确认,可以暂不开展实地核查,相应退(免)税暂不办理。因此,税务机关将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
⑺ 怎样才能快速的办理出口退税报关手续
找专业代办出口退税机构合作,可以快速办理退税手续,拿到资金,解决企业周转问题。
⑻ 外贸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涉及的会计处理应该怎么做呢
外贸公司出口退税账务处理: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实现时间的确定
出口货物的销售实现时间,不论是何种运输方式(海、陆、空、邮),均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作为出口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
2、外贸公司出口退税(增值税)核算
外贸公司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账核算购进金额和进项金额,如购进货物当时不能确定用于出口或内销,一律记入出口库存账,内销时从出口库存账转入内销库存账。
(1)购进出口货物时,
借:库存出口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货物出口后,根据征税率与退税率的差率,计算征退税差额及应收出口退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征退税差额)
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收到出口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
3、外贸公司出口退税(消费税)核算
外贸公司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应在应税消费品报关出口后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纳消费税。
(1)货物出口后计算应退税款
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
(2)收到退回的消费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例题:某外贸公司2006年5月从某日用化妆品公司购进出口用化妆品1000箱,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7万元,货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当月该批商品已全部出口,售价为每箱150美元(当日汇率为1美元=8元人民币),申请退税的单证齐全。
该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30%,增值税退税率为13%。要求计算应退增值税和消费税并编制会计分录。
应退增值税税额=1000000×13%=130000(元)
转出增值税额=170000-130000=40000(元)
应退消费税税额=1000000×30%=300000(元)
购进货物时,
借:物资采购 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
货物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1000000
贷:物资采购 1000000
出口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12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1200000
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0
进项税额转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0000
计算出应收增值税退税款,
借:应收出口退税 13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30000
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130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130000
计算出应收消费税退税款,
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30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300000
收到消费税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300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300000
(8)如何才可以办理出口退税扩展阅读:
进口又是出口: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
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
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产品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由于税收减免等原因,
商品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负担的税额,如果按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退税,就会产生少征多退的问题,于是就有了计算出口商品应退税款的比率——出口退税率。
出口产品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产品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产品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产品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出口货物海关放行并且上船后就可以结关了,从结关日开始三个月内是退税有效期,贵公司只要在出口退税有效期内办理完进出口经营权和国税登记的相关手续就可以申请退税,如果三个月内无法将手续办理完毕,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延期,延期期限三个月.
⑼ 请问有谁知道新贸易公司怎样才可以办理退税!
出口退税程序基本如下:出口退税登记——进口退税申请——出口退税审核——税款退付与退税清算 出口退税登记 出口退税登记是办理出口退税的第一步。出口企业在征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之后,应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 首先,出口企业在获准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之日起30日内,持国家外经贸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其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证件到所在地主管退税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1)填写出口退税登记表,经主管退税机关审核;(2)办理出口退税登记证;(3)提交出口专职或兼职办税员的有关资料,经由主管退税机关考核,发给《办税员证》。出口企业只有在领取了出口退税登记证明之后,才具有办理出口退税的权利和资格。未办理退税登记的出口企业,一律不予办理出口货物的退(免)税。 其次,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登记的内容如有变更,或发生改组、分立、合并、撤消等情况,应于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出口退税登记手续。出口企业如更换办税员,亦应办理变更手续。 出口退税申报 由于出口企业的情况不同,出口退税申报的要求也有所差别。一般规定是,台商投资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按月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表”,并提供海关签发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外汇结汇水单、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外销发票、其他有关帐册等到当地涉外税收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抵扣和退税手续。 出口退税审核 出口退税的审批权原则上集中在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也可根据出口退税审核工作的实际情况,由地(市)一级国家税务局参与出口退税的具体审核工作。在上述有权的国家税务局,设立有进出口受税管理处(分局),直接办理出口退税业务。 关于台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审批管理问题。台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的日常管理,如办证、检查、清算及资料的审核、保管等工作,统一由各地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机关具体负责,企业出口退税的退库手续,由同级进出口税收管理机关负责办理。 涉外税收管理机关接到企业退(免)税申报表后,经审核无误,报上级涉外税收管理机关审批后办理;对于采用“免、抵、退”办法以及采取先征后退办法应予办理退税的,经上级涉外税收管理机关审查后,送同级进出口税收管理机关审批核准办理退库。 负责出口退税审核的税务机关在接到出口企业的退税申报表时,亦必须严格按照出口退税规定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逐级报请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审批,只有在批准后,才可填写《收入退还书》,送当地银行(国库)办理退税。 出口退税审核的主要内容有:出口报关单原始单据、进项税额原始单据、出口货物销售帐簿和应交税金帐簿等。 台商投资企业提出的退税申请手续齐备、内容真实的,当地涉外税收管理机关必须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核完毕;上一级涉外税收管理机关必须自接到有关材料后15日内审批完毕;进出口税收管理机关必须在接到有关材料后,30日内办完有关退税手续。 税款退付与退税清算 (一)税款退付是在出口退税申报和审批之后,银行依据《收入退还书》将出口退税款从国库退付到出口企业的开户银行帐户的行为。出口货物在办理退税手续后,如发生退关、国外退货或转为内销,企业必须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补交已退(免)的税款。 (二)退税清算。出口企业要于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进行上一年度出口退税的清算,按规定期限向主管退税机关报送“清算表”及相关资料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全面清查。主管退税机关在出口企业清算结束后两个月内,对企业上报清算报表的清算资料进行清算核查,并向出口企业发出《清算情况通知书》说明以下问题: 1、出口企业的性质和清算范围,出口货物的品种、数量及销售额,清算后出口企业应退税款、已退税款。 2、清算中发现的问题,多退、少退、错退的金额。 3、清算处理结果及意见。
⑽ 怎样才能享受出口退税
去办理出口退税资格认定表
办理出口退税资格认定的程序
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认定的程序一般分为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发放五个阶段。
1、申请
出口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含视同自产产品),应分别在备案登记、代理出口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的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见2.10.3所述),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到所在地县(市、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办理资格认定后出口的货物方可按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2、受理
受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各种证件、资料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受理认定申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通知纳税人限期改正。
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对纳税人按规定提供的证件、资料进行初审。
(1)查验《税务登记证》(副本)是否有效。
(2)对下列资料进行核对
a、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b、各种资料的复印件内容是否与原件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将原件返还纳税人;
c、《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填写内容与附送证件、资料相关内容是否一致,签字、印章是否齐全;
(3)纸质资料不齐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4)符合受理条件的,制作回执交纳税人。
核对无误后,录入综合征管系统并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文书处理岗,文书处理岗在1个工作日内转税源管理科(所、分局)调查核实。
(5)核实。税源管理岗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认定的调查核实。主要对纳税人经营场所、法人资格、生产规模以及《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撰写调查报告。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报税源管理领导岗签批,并在1个工作日内,报县(市、区)局审核、审批。
3、审核
县(市、区)税政科综合管理岗在接到税源管理科(所、分局)报来的认定资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主要对纳税人的退税方式、申报方式、企业类型、审核配置、登记时限等项目进行确认并通过系统调阅以下资料实施审核:
(1)税务登记信息;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信息。
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1个工作日内,经县(市、区)局科长岗复审签字后,报县(市、区)局领导审批岗签章审批。
4、审批
县(市、区)局领导审批岗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批意见。综合管理岗在接到审批意见后,对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1份)在1个工作日内传给文书处理岗。并将纸质资料按档案管理要求分户归档。
5、发放
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在收到已审批的《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后,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领取。
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认定的纳税人,其认定内容发生变化的,须自有关管理机关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变更手续。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变更程序比照认定程序办理。
办理出口退税资格认定需提供的资料
出口企业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认定手续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出示或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三份);
(2)已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副本);
(4)国税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5)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