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安网能查到医院记录吗
法律分析:公安网不能查到医院记录,公民在医院的就诊病史、公安、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的,可以要求医疗机构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病历),公安机关的内部信息系统不会和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对接,公安警察因为案情需要,可以调取个人在医院挂号的记录,医院必须无条件给予配合。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明确调取的证据和提供时限。被调取单位及其经办人、持有证据的个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者签名,拒绝盖章或者签名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必要时,应当采用录音录像方式固定证据内容及取证过程。
Ⅱ 在医院的就诊病史 ,公安局的系统可以查到么
公民在医院的就诊病史、公安、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的,可以要求医疗机构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病历)。公安机关的内部信息系统不会和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对接。
1、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为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医疗证明,对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经过证明后,可以进行协助;
2、因科研、教学、公安机关办案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医疗机构受理查阅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3、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
(2)公安系统可以看医院记录吗扩展阅读:
1、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2、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通知负责保管门(急)诊病历档案的部门(人员)或者病区,将需要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者复制;
3、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设置的专门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保存与管理。 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Ⅲ 在医院的就诊病史 ,公安局的系统可以查到么
如果是案情的需要,是可以查的,公安也可以去医院,请求医院配合调查也是可以的。
Ⅳ 警察可以查到医院看病记录吗
法律分析:公民在医院的就诊病史、公安、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的,可以要求医疗机构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病历)。公安机关的内部信息系统不会和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对接。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