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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可不可以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是中国口耳相传的俗语,能够流传至今,确实有其很大的合理性。
正方:一个人的外在是内在的反映,内在会暴露于外在;貌并不只是指外貌,还包括着装、行为以及你所说的气质。我们评价一个人时所看的貌,不只是长相的美丑,还有自然流露出来的气质。我们看一个人,只能通过他的外在表现。而在当今竞争激烈的今天,只有通过自己外在的的表现推销自己,才能在竞争中所向披靡。如果你不注重自己的外表,一味追求内在,最后只能是孤芳自赏、曲高和寡,不利于自己个人价值的实现。正方可以将其理解成价值观的倡导,提倡大家展示真实的自我,剔除传统文化中不利于时代发展的成分。
反方:人是复杂的动物,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可以将貌理解成一个人的外貌,双方的定义可以参考辞海等权威解释。好像是林肯说过,一个人过了四十岁以后就得对自己的长相负责。就是说到了一定年龄以后,才能从一个人的外表上比较真实的反映其内心。那么就是说四十岁以前不行,这样带前提的观点很明显是以偏概全。反方有很多的例子可以证明,即使外表丑陋、凶恶,或者衣冠不整、不拘于世俗的人都内心淳朴、品德高尚。反方其实比较好打。
一个辩题都有其可辩性,时代性。如果正方能将其很好的提到价值观的高度,也不见得会输
推荐你去华语辩论网上找一些辩论的基本技巧。虽然技巧很多,但有一个最好用也效果最好:退一步,再退一步……。例如反方:对方辩友说人可以貌相,是不是在这个人到了一定年龄以后呢?那是不是在这个年龄以前就不应该以貌取人呢?好,我们退一步,即使在一定年龄以后能够以貌取人,那准确率有多高呢?我们都不是lie to me 里面的lightman博士,可以 看透别人的内心啊!
临时想到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