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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读规范中可以要做的事

发布时间: 2022-01-11 02:55:07

1. 如何理解领导者既要做正确的事也要正确的做事

领导(lead),就是“做正确的事”,确定一个团队努力的方向和价值的追求。而“管理”(manage,administer)是指“正确地做事”,它强调做事的规范和程序的合理性。
领导,包括分享观点、达成共识,形成团队的共同愿景,也包括责任的分担。在具有专制性格的人群中,是不易产生真正的领导者的。因为专制性格的人倾向于唯我独尊、独断专行、党同伐异,他们听不见不同意见,所以也就无所谓“观点的分享、意见的达成和责任的分担”,甚至不可能有真正的团队,大家在一起只是由于外力的作用,而没有一种心灵的默契和共同的信念。他们可以培植几个亲信,豢养几个耳目,但不会有真正的追随者。
一个领导者就是愿意并且能够为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福祉承担完全责任的人。作为领导者,只有被追随者认同才具有“领导”的意义,“领导”作为一种精神的引领存在于团体寻求自身意义的奋斗中。有学者对优秀的领导者的特征进行了概括:他乐于应对各种压力,并在追求卓越中体味乐趣;他喜欢变化,把自己引发变化的能力视为成功的至关重要的因素;他善于和不同类型的人交往与沟通,巧妙地对待各种棘手的人物;他有构建“双赢”局面的创造力,同时不放弃底线的坚韧性;在处境艰难和困境中仍然保持建设性和创造性的心态,当周围的人都主张放弃的时候,他总是能够走出一条脱困之路。
在我看来,优秀的领导者,富有远见,志存高远;他公正、廉洁,真正的“君子不党”;他真诚地欣赏他的同事,从不吝啬对别人的鼓励与赞美,乐于为别人的成功喝彩;他从不矫情自饰、装腔作势、专权恣肆;他谦和平易,作风民主,富有亲和力……
前些年我们提出过“向管理要效益”的口号,好的管理就是把事情做到位,减少内耗和运行成本,因而好的管理会增加效益。管理的质量取决于管理者的态度,特别是做事的条理性、人际沟通和协调能力、责任感、规则意识和缜密的思维能力。
随着我们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越来越注重品位和品味,可有为才会有位,有为也才会有味。作为领导者的“有为”,就是高瞻远瞩,就是追求卓越,就是超越世俗和功利,让精神的旗帜猎猎飘扬。

2. 如何理解“礼仪——做人的规范,做事的规矩”

中国是礼仪之邦,与人交往讲求尊老爱幼,互尊互敬。中国的中庸之道我认为就是这个礼仪的良好体现

3. 如何理解 做正确的事和正确的做事

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曾在《有效的主管》一书中简明扼要地指出:“效率是‘以正确的方式做事’,而效能则是“做正确的事”。效率和效能不应偏废,但这并不意味着效率和效能具有同样的重要性。我们当然希望同时提高效率和效能,但在效率与效能无法兼得时,我们首先应着眼于效能,然后再设法提高效率。”

多么经典的论述!请注意,在这段论述中,彼得·德鲁克提出了两组并列的概念:效率 和效能,正确做事和做正确的事。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企业的商业行为,还是个人的工作方法,人们关注的重点往往都在于前者:效率和正确做事。但实际上,第一重要的却是效能而非效率,是做正确的事而非正确做事。正如彼得·德鲁克所说:“对企业而言,不可缺少的是效能,而非效率。”

“正确地做事”强调的是效率,其结果是让我们更快地朝目标迈进;“做正确的事”强调的则是效能,其结果是确保我们的工作是在坚实地朝着自己的目标迈进。换句话说,效率重视的是做一件工作的最好方法,效能则重视时间的最佳利用——这包括做或是不做某一项工作。麦肯锡卓越工作方法的最大秘诀就是,每一个麦肯锡人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先确保自己是在“做正确的事”。

“正确地做事”与“做正确的事”有着本质的区别。“正确地做事”是以“做正确的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这样的前提,“正确地做事”将变得毫无意义。首先要做正确的事,然后才存在正确地做事。试想,在一个工业企业里,员工在生产线上,按照要求生产产品,其质量、操作行为都达到了标准,他是在正确地做事。但是如果这个产品根本就没有买主,没有用户,这就不是在做正确的事。这时无论他做事的方式方法多么正确,其结果都是徒劳无益的。

正确做事,更要做正确的事,这不仅仅是一个重要的工作方法,更是一种很重要的管理思想。任何时候,对于任何人或者组织而言,“做正确的事”都要远比“正确地做事”重要。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而言,“做正确的事”是由企业战略来解决的,“正确地做事”则是执行问题。如果做的是正确的事,即使执行中有一些偏差,其结果可能不会致命;但如果做的是错误的事情,即使执行得完美无缺,其结果对于企业来说也肯定是灾难。

对企业而言,倡导“正确做事”的工作方法和培养“正确做事”的人与倡导“做正确的事”的工作方法和培养“做正确的事”的人,其产生的效果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保守的、被动接受的,而后者是进取创新的、主动的。

麦肯锡资深咨询顾问奥姆威尔·格林绍曾指出:“我们不一定知道正确的道路是什么,但却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走得太远。”这是一条对所有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告诫,他告诉我们一个十分重要的工作方法,如果我们一时还弄不清楚“正确的道路”(正确的事)在哪里,最起码,那就先停下自己手头的工作吧!

首先,找出“正确的事”工作的过程就是解决一个个问题的过程。有时候,一个问题会摆到你的办公桌上让你去解决。问题本身已经相当清楚,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很清楚。但是,不管你要冲向哪个方向,想先从那个地方下手,正确的工作方法只能是:在此之前,请你确保自己正在解决的是正确的问题——很有可能,它并不是先前交给你的那个问题。

一位具有理工科背景的麦肯锡校友告诉我,让工作高效卓越的方法是有机而复杂的,就跟医学问题一样。病人到医生的办公室说,自己有一点发烧。他会告诉医生自己的症状:嗓子痛、头疼、鼻子堵塞。医生不会马上就相信病人的结论。他会翻开病历,问一些探究性的问题,然后再做出自己的诊断。病人也许是发烧,也许是感冒了,还可能得了什么更严重的病,但医生不会依靠病人自己对自己的判断进行诊断。

在麦肯锡,我们发现,客户对自己的诊断往往并不比医生的病人更强,有时候他们带给我们的问题表达得极不清楚。我在公司进行第一项研究的时候,我们的团队接受的任务是帮助纽约一家投资银行“提高赢利能力”,这就像是一个病人告诉医生“我觉得不舒服”一样。另一个案例是,麦肯锡的一个团队前去为一家制造业公司的分支机构评估扩张机会。经过几个星期的资料收集和分析之后,这个团队意识到,这个分支机构需要的不是扩张,而是关闭或卖掉。

搞清楚交给你的问题是不是真正的问题,惟一的办法就是更深入地挖掘和收集事实,问问题,到处逛。一般用不了多久,你就能搞清楚自己走的方向到底对不对。

当黑白电视机处于成熟期,而彩色电视机正方兴未艾时,若仍选定黑白电视机为目标产品,则不论其生产效率有多高,这种产品肯定要滞销。虽然提高生产效率是在正确做事,但因为做了不正确的事,导致损失巨大。

当你确信自己是在为一个错误的问题伤脑筋时,你会做些什么?当医生认为病人的轻微症状掩盖了某些更为严重的问题时,他会告诉自己的病人:“琼斯先生,我可以治疗你的头疼,不过我认为这是某种更为严重的病情的症状,我会做进一步的检查。”按照同样的方法,你应该去找你的客户或者是你的老板——只要是最开始要求你进行投入的人就行——告诉他:“你让我去了解X问题,但真正对我们的业绩有影响的是来自于对Y问题的解决。只要你真想的话,我现在就可以解决X问题,不过我认为把精力放在Y上面更符合我们的利益。”

如果你有支持自己的资料,客户既可以接受你的建议,也可以让你继续处理原来的问题,但是你已经尽到了根据客户的最佳利益行事的责任。

这就是麦肯锡的工作原则,正确做事,更要做正确的事。而首先找出“正确的问题”,则是做正确的事的第一步。

开始时就怀有最终目标每一件事和每一项工作都会有其特定的最好结果,这个最好结果就是我们做一件事和一项工作所期望达到的最终目标。在开始做事之前,只要明确地记住了最终目标,就能肯定,不管哪一天干哪一件事都不会违背你为之确定的最重要的标准,你做的每一件事都会为这个最终目标作出有意义的贡献。

如果没有目标,就不可能有切实的行动,更不可能获得实际的结果。高效能人士最明显的特征就是,他们往往在做事之前,就清楚地知道自己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目的,清楚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哪些事是必须的,哪些事往往看起来必不可少,其实是无足轻重的。他们总是在一开始时就怀有最终目标,因而总是能事半功倍,能卓越而高效。

一开始时心中就怀有最终目标,意味着从一开始时你就知道自己的目的地在哪里,从一开始时你就知道自己现在在哪里。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至少可以肯定,你迈出的每一步都是方向正确的。那种看似忙忙碌碌、最后却发现自己是背道而驰的情况是非常令人沮丧的。这是许多效率低下、不懂得卓越工作方法的人最容易出现的错误,他们往往半途而废,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浪费在了无用的事情上。

每天都有无数的事情等待着我们去处理,而且有许多事情看起来还显得非常紧急,比如响个不停的电话,下一个小时的某个会议,给某个客户的回信等等。陷入事务性的圈子,把我们变得忙忙碌碌的情景看来是必须而且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麦肯锡工作所获得的经验告诉我,每个人在一天所做的事情中,至少有80%是并不重要的。换句话说,可能我们每天80%的时间和精力是在正确做事,却不是在做正确的事。这是一种很危险的工作方法。

一开始时心中就怀有最终目标能帮助我们很快地确定事情的重要性,它是让我们永远走在做正确的事的大道上的重要保障。这个“最终目标”会时刻提醒我们,这件事虽然紧急,却并不重要,那件事虽然看起来还可以拖延,但它却有助于我们向目标更快地迈进。

有一个被广泛传播的事例。我们走进一片丛林,开始清除矮灌木。当我们费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清除完这一片灌木林,直起腰来,准备享受一下完成了一项艰苦工作后的乐趣时,却猛然发现,不是这块丛林,旁边还有一片丛林,那才是需要我们去清除的丛林!有多少人在工作中,就如同这些砍伐矮灌木的工人,常常只是埋头砍伐矮灌木,甚至没有意识到要砍的并非是那片丛林。

一开始时心中就怀有最终目标会让我们逐渐形成一种良好的工作方法,养成一种理性的判断规则和工作习惯。如果我们一开始时心中就怀有最终目标,就会呈现出与众不同的眼界。事实上,这种不是着眼于某一个具体事情上的思维习惯和工作方法让我受益匪浅,在麦肯锡后来的工作岁月中,这种工作方法无数次地给我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喜悦和收获。

编排行事优先次序,一个人在工作中常常难以避免被各种琐事、杂事所纠缠。有不少人由于没有掌握高效能的工作方法,而被这些事弄得筋疲力尽,心烦意乱,总是不能静下心来去做最该做的事,或者是被那些看似急迫的事所蒙蔽,根本就不知道哪些是最应该做的事,结果白白浪费了大好时光,致使工作效率不高,效能不显着。

大量研究表明,在工作中,人们总是依据下列各种准则决定事情的优先次序:

(1)先做喜欢做的事,然后再做不喜欢做的事。

(2)先做熟悉的事,然后再做不熟悉的事。

(3)先做容易做的事,然后再做难做的事。

(4)先做只需花费少量时间即可做好的事,然后再做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才能做好的事。

(5)先处理资料齐全的事,再处理资料不齐全的事。

(6)先做已排定时间的事,再做未经排定时间的事。

(7)先做经过筹划的事,然后再做未经筹划的事。

(8)先做别人的事,然后再做自己的事。

(9)先做紧迫的事,然后再做不紧迫的事。

(10)先做有趣的事,然后再做枯燥的事。

(11)先做易于完成的事或易于告一段落的事,然后再做难以完成的整件事或难以告一段落的事。

(12)先做自己所尊敬的人或与自己有密切的利害关系的人所拜托的事,然后再做自己所不尊敬的人或与自己没有密切的利害关系的人所拜托的事。

(13)先做已发生的事,然后做未发生的事。

很显然,上述各种准则,都不符合高效工作方法的要求。

工作是以目标的实现为导向的,在一系列以实现目标为依据的待办事项之中,到底哪些事项应先着手处理?哪些事项应延后处理,甚至不予处理?

对于这个问题,麦肯锡公司给出的答案是:应按事情的“重要程度”编排行事的优先次序。所谓“重要程度”,即指对实现目标的贡献大小。对实现目标越有贡献的事越是重要,它们越应获得优先处理;对实现目标越无意义的事情,愈不重要,它们愈应延后处理。简单地说,就是根据“我现在做的,是否使我更接近目标”这一原则来判断事情的轻重缓急。

在麦肯锡,每个人都养成了“依据事物的重要程度来行事”的思维习惯和工作方法。在开始每一项工作之前,我们总是习惯于先弄清楚哪些是重要的事,哪些是次要的事,哪些是无足轻重的,而不管它们紧急与否。每一项工作都如此,每一天的工作都如此,甚至一年或更长时间的工作计划也是如此。

在上述的十三种决定优先次序的准则中,对我们最具支配力的恐怕是第九种——“先做紧迫的事,再做不紧迫的事”,大凡低效能的员工,他们每天80%的时间和精力都花在了“紧迫的事”上。也就是说,人们惯常地习惯是按照事情的“缓急程度”决定行事的优先次序,而不是首先衡量事情的“重要程度”。按照这种思维,他们经常把每日待处理的事区分为如下的三个层次:

(1)今天“必须”做的事(即最为紧迫的事)。

(2)今天“应该”做的事(即有点紧迫的事)。

(3)今天“可以”做的事(即不紧迫的事)。

但遗憾的是,在多数情况下,愈是重要的事偏偏愈不紧迫。比如向上级提出改进营运方式的建议、长远目标的规划,甚至个人的身体检查等,往往因其不紧迫而被那些“必须”做的事(诸如不停的电话、需要马上完成的报表)无限期地延迟了。所以,在麦肯锡公司,我们告诉新来的员工的第一个法宝就是:做要事,而不是做急事。这也是麦肯锡卓越工作方法的精髓之一。

精心确定主次做要事而不是做急事的观念如此重要,但常常为我们所遗忘。必须让这个重要的观念成为我们的工作习惯,在每开始一项工作时,都必须首先让自己明白什么是最重要的事,什么是我们最应该花最大精力去重点做的事。

精心确定事情的主次有助于我们养成这样的习惯。在确定每一年或每一天该做什么之前,你必须对自己应该如何利用时间有更全面的看法。要做到这一点,你要问自己四个问题:

1�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我们每一个人都肩负着一个沉重的责任,虽然现在我每天在做着一些平凡的事,但再过10年或20年,我们中的有些,可能会成为公司的领导。大企业家、大科学家。所以,我们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我们要明白自己将来要干什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朝着这个目标不断努力,把一切和自己无关的事情统统抛弃。

2�我需要做什么?

要分清缓急,还应弄清自己需要做什么。总会有些任务是你非做不可的。重要的事你必须分清某个任务是否一定要做,或是否一定要由你去做。这两种情况是不同的。非做不可,但并非一定要你亲自做的事情,你可以委派别人去做,自己只负责监督其完成。

3�什么能给我最高回报?

人们应该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在能给自己最高回报的事情上,即会比别人干得出色的事情上。在这方面,让我们用帕累托定律来引导自己:人们应该用80%的时间做能带来最高回报的事情,而用20%的时间做其他事情,这样使用时间是最具有战略眼光的。

4�什么能给我最大的满足感?

有些人认为能带来最高回报的事情就一定能给自己最大的满足感。但并非任何一种事情都是这样。无论你地位如何,你总需要把部分时间用于做能够带给你满足感和快乐的事情上。这样你会始终保持生活热情,因为你的生活是有趣的。

明白了上述四个问题,并以此来判断我们即将面对的纷至沓来的事情,就不至于让我们陷入到事务性的泥潭中,我们可以很快地确定出事情的主次,以最有效率的工作方法去获得最大效能的收获。

事情的四个层次我们每个人每天面对的事情,按照轻重缓急的程度,可以分为以下四个层次,即重要且紧迫的事;重要但不紧迫的事;紧迫但不重要的事;不紧迫也不重要的事。

1�重要而且紧迫的事情

这类事情是你最重要的事情,而且是当务之急,有的是实现你的事业和目标的关键环节,有的则和你的生活息息相关,它们比其他任何一件事情都值得优先去做。只有它们都得到合理高效地解决,你才有可能顺利地进行别的工作。

2�重要但不紧迫的事情

这种事情要求我们具有更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从一个人对这种事情处理的好坏,可以看出这个人对事业目标和进程的判断能力。因为我们生活中大多数真正重要的事情都不一定是紧急的。比如读几本有用的书、休闲娱乐、培养感情、节制饮食、锻炼身体。这些事情重要吗?当然,它们会影响我们的健康、事业还有家庭关系。但是它们急迫吗?不。所以很多时候这些事情我们都可以拖延下去,并且似乎可以一直拖延下去,直到我们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重视,没有早点来着手重视解决它们。

3�紧迫但不重要的事情

有这样的事情吗?当然,而且随时随地会出现。本来你已经洗漱停当准备休息,好养足精神明天去图书馆看书时,忽然电话响起,你的朋友邀请你现在去泡吧聊天。你就是没有足够的勇气回绝他们,你不想让你的朋友们失望。然后,你去了,次日清晨回家后,你头晕脑涨,一个白天都昏昏沉沉的。你被别人的事情牵着走了,而你认为重要的事情却没有做,这或许会造成你很长时间都比较被动。

4�既不紧迫又不重要的事情

很多这样的事情会在我们的生活中出现,它们或许有一点价值,但如果我们毫无节制地沉溺于此,我们就是在浪费大量宝贵的时间。比如,我们吃完饭就坐下看电视,却常常不知道想看什么和后面要播什么。只是被动地接受电视发出的信息。往往在看完电视后觉得不如去读几本书,甚至不如去跑跑健身车,那么刚才我们所做的就是浪费时间。其实你要注意的话,很多时候我们花在电视上的时间都是被浪费掉了。

上述情形可以用一个坐标表现得很清楚。

你的时间都花费在哪个象限了呢?是A吗?要是那样,可以想象你每天的忙乱程度,这么做会耗费你巨大的精力,而一个又一个问题会像大浪一样向你冲来。要是经常这样,你早晚有一天会被击倒、压垮、焦头烂额、狼狈不堪。

要是C的话,你的工作效率就可想而知了。不要以为这些是紧急的事就认为它们也很重要,实际情况是,这些事情的紧迫性常常是由别人的轻重缓急来决定的,你始终在被别人牵着鼻子走路。

要是D呢?很遗憾,如果长此以往,你将一事无成。你既没有工作效率,也没有丝毫的工作效能可言。它除了浪费了你很多时间以外,还证明你是一个控制不住自己情绪的人。

只有在象限B,它才是卓有成效的个人管理的核心。尽管这些事不紧急,但它却决定了我们的生活质量、受教育程度、品味培养、工作业绩等等。只有养成“做要事不做急事”的良好个人习惯,你工作起来才会驾轻就熟。你会提前做工作计划,按时复习功课,经常锻炼身体,保持良好状态,并且避免了临阵磨枪的紧张和尴尬。这也就是我们所提倡的。

着名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通过大量研究发现,那些在工作中忙碌却效率低下的人士(很不幸,这样的比比皆是),他们把自己90%的时间花在了象限A,以应付那些看来永无穷尽的紧急事,又几乎把剩下的10%的时间用在了象限D。他们的行为与那些高效能人士恰恰相反,这样的人基本上过着一种不负责任的生活。

把重要事情摆在第一位

工作是要有章法的,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分轻重缓急!这样才能一步一步地把事情做得有节奏、有条理,达到良好结果。在紧急但不重要的事情和重要但不紧急的事情之间,你首先去办哪一个?面对这个问题你或许会很为难。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是这样,这正如法国哲学家布莱斯·巴斯卡所说:“把什么放在第一位,是人们最难懂得的。”许多人都不幸被这句话言中,他们完全不知道把人生的任务和责任按重要性排列。他们以为工作本身就是成绩,但这其实是大谬不然。

在确定了应该做哪几件事情之后,你必须按他们的轻重缓急开始行动。大部分人是根据事情的紧迫感而不是事情的优先程度来安排先后顺序的。这些人的做法是被动的而不是主动的。懂得生活的人不能这样,而是按优先顺序开展工作

4. 法规中的“可以”,“应该”,‘必须’如何理解

法律法规中的“应该”,“必须”是无条件的,而“可以”不是无条件的。
比如刑法中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应当从轻或减轻就是一定要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而如果把“应当”换成“可以 ”,那就不是一定要从轻或减轻的意思了,而是既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也可以不从轻或减轻处罚,有操作空间了。

5. 怎么理解让标准成为习惯,让习惯符合标准,一次把事情做好这句话

认真学习标准,在自己的平常行为中以标准规范自己,然后习惯性的适应标准!

6. 做事要有规律 怎么理解 详细

这里讲的规律是指做事要有前后秩序,先做什么,后做什么,先后秩序不能乱,这样做事才有条理性,做事的效率、成功率高。例如一个班进行大扫除:要考虑这样几个问题,1.划分区域;2.分配人员;3.准备工具;4.督促检查。应该按照这个秩序考虑安排工作。如果秩序乱套,不清楚扫除内容,首先准备工具,工具准备的不会齐全,教室扫除不需要铁铲,清理水沟则需要,就会影响做事的效率。人员划分也是一样,知道扫除区域才好安排人员,否则就会乱哄哄的,有的地方可能没有人去打扫。做其他事情也是一样。怎样才能做事有规律呢?要多观察、多思考、多实践、多总结,不断积累经验就会做事有规律。

7. 如何理解法律中规定的“应当”与“可以”

按照订立方式的不同,合同可以分为口头合同、书面合同以及采用其他方式订立的合同。口头合同是指依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书面合同是指依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建筑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样方式的法律规定还有很多,那么这里的“应当”究竟是什么意思?对合同的效力有没有影响?和“必须”有哪些具体的区别? 要分析上面的问题,必须先明确合同生效的条件。所谓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约束力。生效的合同,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即享受权利,又承担义务。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即法律没有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合同,当事人也没有约定生效条件的合同,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也即采用书面形式不是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 依据契约自由的原则,并且为了保护市场流动的有效性,对于当事人达成的口头合同,只要其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一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予以接受,依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的规定,应该确认合同的效力。即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只是形式问题,法律追求的是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即口头合同并不因为其形式上的口头性而必然无效。 ———浅析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法律规定中的“应当”的含义:这里的“应当”应表述为“这样做是合理的、可取的、应该提倡的”,具有引导、劝导的价值取向。但它并不强制排除行为人采取“应当的”内容以外的其他选择的合法性,不具有完全的强制力。而“必须”则不同,其含义应表述为“只能作此选择,否则即违规”。它排除了当事人作其他选择的合法性,具有强制性的价值取向。 由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在性质上不是效力性规范,而是倡导性的规范,该条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只具有证据法上的意义。 形式不是主要的,更重要的是在当事人之间是否真正存在一个合同。如果合同已经得到履行,即使没有书面合同的订立,而该合同又没有违反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就具有约束力。要求当事人签订合同时采取书面形式,在立法上很大程度是某些民商事活动管理的需要,实践中,则是为了避免因证据缺乏而使某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得不到保护。所以,即便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类,其效力的认定也不仅仅依其是否形成了书面形式。

8. 如何理解有章可循,照章办事,有据可查

有章可循:字面意思是有规章可以遵循,也就是说做事首先要有章法,白纸黑字,如果连规则都没有,工作就无法开展,是非也就无从判断。

照章办事:字面意思是按照规章来开展工作,有了制度,还要遵守才行,如果工作人员视规则为无物,那么章法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有据可查:字面意思是有依据可以查到,指的是办事工作过程中,要注意保留依据,比如各种罚单、凭证、帐表,这就是依据。

有章可循,照章办事,有据可查三者是紧密联系的。首先要有章可循,接着要找章办事,最后要有据可查,这简单的九个字给行政办公人员指明了方向。即是一种指导,也是一种警示,只有这样,事情才能办好。

有章可循,照章办事,有据可查的区别主要有:

1、主体不同:照章办事指的是执法人员,有章可循指的是立法人员,或者制定规则的人员,有据可查指的是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

2、适用阶段不同:有章可循在先,其次才可以照章办事,事后要有据可查,目的是出现问题进行追责。

(8)如何解读规范中可以要做的事扩展阅读:

1、企业管理中的有章可循,不仅仅是建章立制。最重要的制度有两个方面:

一是有不能触碰公司底线,底线尤如电网,碰上必被灼;

二是有正激励措施,凡是公司提倡的行为,该表扬表扬,该大张其鼓时就要大张其鼓。

2、企业管理中的有据可查,重视什么就要检查什么。这么做的好处有两个:

一是说明公司做事是有章法的,随着章法越来越规范甚至自动化输出,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也在增强;

二是公司无论是提供产品还是服务,客户满意度是唯一最终的指标,有据可查可以帮你分析问题,追溯原因,以做到持续改进。

9. 职业生涯规划中必须要做的事情是什么

1.学习职场数学,树立正确的长期思维方式。有一些简单但意义深远的问题,能帮助你认识职业规划的整体图景。
2.盘点职场清单,梳理你最有用处的技能、经验和关系。作为这份清单的一部分,你需要评估目前所处的职业生涯阶段,并描绘出职业生态系统。职业生态系统由对你获得的职业生涯成功至关重要的因素构成,包括你的联系人、专家团、同事和支持者。树立职业生涯目标,并根据以下4大黄金问题来得出年度职业价值评估报告:在接下来的一年里,你最大的追求是学习新东西、获得影响力、体验乐趣,还是收获奖励?
3.进行“100小时测试”并完成一份“个人时间档案”,从而了解你目前的时间投资状况。你是否将足够多的时间投入到让你变得最成功和快乐的事情上了呢?
4.在尝试建立新的职场路径或者在多个选项中抉择时,运用“职场路径向导”。
5.时刻更新你的职业生涯。探讨5个令人警惕的长期问题,你可以定期使用它们来挑战自己。

10. 如何理解标准中的“应......”、“须...”、“需...”的意义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应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