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有事情不能去领通知书,可以请人代领吗
是可以请人代领的,这里是指委托他人。可以委托律师也可以委托亲友代为行使权利。如果委托的是公民,则需要本人到仲裁庭提交授权委托书。如果委托的是律师,则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好手续就可以了。但委托律师,需要交费。委托自己的亲友,不需要交费。
法律分析
从申请仲裁开始,还是有许多材料需要领取的。比如对方提交的证据材料、仲裁裁决书等。接受了仲裁申请后,组织调解不是必经程序,这个要看仲裁庭如何处理。申请仲裁时,一般要求申请人直接领取;按情况,在申请仲裁时,最好请即将要为代领仲裁文书的委托代理人也在场,将不能前来领取仲裁文书的理由告知仲裁工作人员,并当场办理书面委托手续,委托代理人下次来领取仲裁文书时,将本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一起出示,就可以办理了。仲裁机构决定立案后,会通知办理相应的案件受理手续。仲裁机构立案受理后,调解不是法定的必经程序,仲裁机构会根据当事人的要求、案件具体情况以及仲裁员的办案习惯而定。如果没有去领通知书或者办理立案手续,说明该案的仲裁程序尚未启动,作为申请人一方,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最好按照仲裁机构的要求办理,确实有事,可以在提交仲裁申请时给仲裁工作人员说清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