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调休的调休假类别
1. 法定节假日不可调休。员工在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经部门长批准后,可享受相应的调休假。申请调休假时,员工应提前一周向上级递交申请,并安排好工作交接,待部门长同意签字后方可休假。调休期间,员工应提交总经理批准的加班申请单,否则人事总务部将不予办理调休手续。调休假期间仅发放薪资,不包含福利。薪资标准为员工日标准工资,计算方式为月基本工资除以21天。调休假可累计,离职时未休完的调休假可主张加班费。调休天数不得超过加班天数,原则上不超过3天,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调休时,需确保工作安排妥当,否则将追究当事人责任,部门长亦承担连带责任。
2. 年度有薪休假根据《公司员工工作守则》第4章第55条规定,员工连续工作1年且工作日出勤率达到98%以上,自第二年起享有3天有薪休假。此后,每增加1年工龄,休假天数增加1天,最高不超过10天。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享受年度有薪休假,申请时需考虑部门工作安排,提前一周递交申请,并经上级批准。公司有权对休假时间进行调整或分段,年度有薪休假须在下一年度内使用,不可跨年度累计。员工在年度内有薪休假未使用完毕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可顺延。未使用的有薪休假将以工资形式支付,标准为日标准工资的2倍,计算方式为月基本工资除以21天。
3. 探亲假员工申请探亲假需提前一周填写申请单,安排好工作交接,经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和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到人事总务部办理手续。休假结束后,员工应提交相关票据以供审核,合格后再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公司外省市员工的探亲假未休部分,其工资将按日标准工资在年终发放。公司有权对探亲假休假时间进行调整,员工休假时应包含节假日,不顺延至其他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