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分别引起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引起诉讼时效中止大多是不可抗力,比如说自然灾害什么的。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权利人主张了自己的权利,或者义务人承诺自己的义务的情形:比如权利人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向义务人主张权利等;义务人承诺自己会履行义务这样的。
因为诉讼时效就是为了督促权利人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不在法定期限内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就要承担时效带来的不利后果。所以如果积极行使了自己的权利,时效就可以中断,然后重新计算。
⑵ 哪些情形会导致诉讼时效制度中止与中断
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包括:(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2)其他障碍: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②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③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④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⑶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以下选项有哪几个
您好,抗辩是根据起诉请求引起的,而诉讼时效中断在起诉时即已中断,所以,诉讼时效中断不是由你的抗辩引起的,而是有起诉引起。
⑷ 什么情况下诉讼时效中断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⑸ 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哪些情况可以触发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条件如下:
1、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于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起诉、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
2、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均产生中断的法律效力。
3、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4、当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时,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可以让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⑹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其效力如何
享有权利一方向赋有义务一方要求履行义务,即可构成中断,其直接效力就是从新计算诉讼时效。这个要求很简单,哪怕是打个电话或是上法院起诉。
⑺ 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
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
(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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