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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队整改时间可以协商吗

发布时间: 2022-10-22 00:43:37

A. 执法局下达整改通知书不去整改,执法局该怎么做

投诉人可继续给城管反映情况,要求跟进此事。如果对方不回应城管的整改要求,应该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城管执法局、城管,英文:Urban Management And Law Enforcement,英文缩写:U.M.A.L.E)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构中负责城市管理执法的部门。

2017年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成立,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属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通过公务员考试并接受正规训练后,按照局、队的执法人员编制而调配。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通过审议,确认了国家在城市管理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全国监督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其省、自治区级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其直辖市、较大的市、县级的部门为城市管理局,基层的执法组织分别为乡、镇城市管理执法所和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街道执法所。

B. 可以要求警察协助协商吗

也可以,如果纯粹的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察不应该干涉,但出于为民服务、解决纠纷的角度,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使用传唤的方式肯定是不对的。但是,如果双方因民事纠纷而产生冲突,则警察可以采取传唤方式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同时也可就民事部分组织双方调解。
【法律依据】
公民有配合警察办案的义务,但是如果不配合,警察也不能强制执行。

市民帮助警察办案是一个权利,也是一个义务,但是在帮助的过程中要注意不能妨碍警察,这样警察会提醒协助者,如果做伪证,将会以妨碍公务拘留。

另外,配合警察办案也要看情况,有些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比如作证、不得作伪证,有些则不是法定义务,比如帮助警察抓捕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拓展资料】

民警的执法权力必须来自于法律的授权,公民为了能够获得一个安全的生存环境,必须让出适当的个人权利,来配合警察权的实现。

同时,警察执法活动本身就具有强制性的特点,这一过程中必然会限制或制约公民的部分权利,这是法律赋予警察的权力。所以,在警察执法过程中,公民要尽量配合,听从警察的指挥、安排。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以及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等行为的,属于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当然,公民配合执法并不意味着其在执法权面前是完全被动的。出于对秩序的维护,公民固然需要首先履行其配合执法的义务。不过在公民守法的背后,还站着由舆论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环节构建的完善的监督体系。

所以,公民有责任和义务普及配合警察执法是公民守法的基本要求这一基本常识,而不是一味质疑警方的合法性、规范性,甚至采取暴力抗拒警察执法行为,破坏社会信任的基础。

C. 邻居违章搭建影响对我家存在安全隐患,协商未果,怎么起诉

向法院起诉,递交一诉状,请求排除危险,恢复公共通道原状。首先写好起诉状,带好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去法院立案,记住立案是首要的,要不然不会开庭的,假如材料不全,证据不足,法院不会立案的。
法律分析
这种情况要快速去法院立案,现在一般立案都实行诉前调解,不直接立案的,若是等调解也要好长时间。民事诉讼相关法律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起诉状包括起诉人和被起诉人的名字、地址、出生年月日,籍贯、住所地、联系方式、请求的项目、事实和理由。写好起诉状后,收集证据材料,来到最近的人民法院起诉。一般都是到法院的立案庭起诉,有工作人员接待。来到立案大厅起诉,工作人员接待,审查起诉材料,决定是否受理起诉。案件受理后,工作人员会提示需要提交证据。然后法院会联系被起诉的人,通知在指定的时间开庭。案件受理后,你要及时咨询有关法律人士,获得专业的指导。一般在政府部门都有法律援助中心,而且援助中心不收费的。一审案件办理程序:如需诉前保全和诉前证据保全的,向立案庭提出申请,立案庭应当在立案后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解除财产保全。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一、向立案庭递交起诉状及附件,并在院审判楼一楼大厅交纳诉讼费。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见收费标准。二、立案庭在收到起诉状、公诉案件、赔偿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三、立案庭在案件立案的次日内将案卷移送到相关业务庭。二审案件办理程序:当事人对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不服而依法提起上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抗诉的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D. 怎么样在能和法院执法局协商延期

申请执行人可以提出延期执行申请,法院一般也会同意。
延期执行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在执行程序中规定的,申请执行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处分从实体权利上说,他有权同意被申请执行人暂缓履行义务,从诉讼权利上说,他有权同意暂停执行程序。因此,申请执行人自愿表示延期执行的。执行程序应予中止。

E. 违章建筑整改通知期间可以强行拆除吗

不能进行强行拆除。

拆除违法建筑的一般执法程序是:

1、执法部门下达书面的整改通知书或限期拆除通知书或行政处罚文书,在文书上会告知你违法的事实、处罚的依据、限期拆除或整改的时间。

2、对处罚不服的诉讼或复议申请时间和部门等内容,而且文书上要有执法单位的公章,执法人员在送达文书时必须是两人以上,而且必须将文书送达给你或你的直系亲属(你是否签收不是必须的,只要送达就可以)。

3、如果你的违法建筑未处于使用状态,个别城市也允许现场张贴送达(这种送达方式的合法性本身就存在争议)。

强制拆除的部门,既可以是执法部门,也可以是法院,但如果涉及到罚款的话,则必须由法院执行。

执法部门并未履行上述程序,则他们的执法涉嫌程序违法,你可以到当地市政府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是市政府或区政府法制办,看执法单位的行政级别和隶属)或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执法队整改时间可以协商吗扩展阅读: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规划法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F. 法院强制执行还可以协商吗

当然可以了,因为之所以强制执行是败诉一方不积极履行判决书的内容,导致法律不可被轻视。才会强制执行,但是如果期间有悔悟态度 并且积极履行判决书的内容,法院还是会基于一定人性化执法给予协商的。

G. 行政执法行为可以双方协商吗

双方可以协商,如:根据行政法的规定,在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中,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H. 消防限期整改通知书下达后时间不够能不能延迟

摘要 1.

I. 报了警,警察让双方协商时间去警队处理,双方无联系,可以不去吗

可以不去,让近亲属前去,带好委托书及亲属关系证明。
派出所在处理治安或刑事案件中,可以组织双方就民事赔偿事项进行调解,但是调解应该以双方自愿为前提,不能强迫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一方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不愿意接受派出所组织的调解的,可以不同意调解,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J. 行政执法机关他们在办案时间限制上有什么法律法规吗

不同的行政执法机关在处理不同的行为时的规定不一。
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行政强制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依照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冻结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第三十二条自冻结存款、汇款之日起三十日内,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决定或者作出解除冻结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冻结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九条本法中十日以内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