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证处要预约吗
法律分析:公证可以选择预约,也可以不进行预约。如果不预约的话,需要排号,比较费时间如果提前预约的话,时间安排比较合理一些。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公证的一般程序由申请与受理、审查、出具公证书(出证)三个基本环节构成。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❷ 广州市海珠区公证处办公时间
公时间:周一至周六早上:8:30—12:00
周一至周五下午:14:00—17:30
(周六下午/周日全天不办公,可预约办理公证)
广州市海珠区公证处成立于1983年,是专门办理国家公证文书的机构。本处成立以来,遵循依法办事、热情诚信、便民利民的原则,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普通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❸ 公证处节假日有值班人员吗
不一定,如果当事人有时间上的不方便或其他原因,可以和公证员预约,休息日可以加班工作,也可以登门办理,还可以去外地办理。这是他们的职责。一般是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上班的,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星期天休息。
一、公证处申请与受理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二、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修订)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修订)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修订)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❹ 公证处需要预约吗
法律分析:公证可以选择预约,也可以不进行预约。如果不预约的话,需要排号,比较费时间;而如果提前预约的话,时间安排比较合理一些。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公证的一般程序由申请与受理、审查、出具公证书(出证)三个基本环节构成。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五)申请的日期;(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❺ 杨浦区公证处要预约吗
杨浦区公证处要预约。1、处本部: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852号,近齐齐哈尔路。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2、经济部接待室: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080号6号楼2层,近江浦路。
联系电话:65899528,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3、四平路接待室: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149号,近赤峰路。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第七条设立公证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批准。
第八条公证机构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公证机构设立原则,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人口数量、交通状况和对公证业务的实际需求等情况,拟定本行政区域公证机构设置方案,并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和公证需求的变化对设置方案进行调整。
公证机构设置方案包括:设置方案拟定的依据,公证机构设置和布局的安排,公证执业区域划分的安排,公证机构设置总量及地区分布的安排。
公证机构设置方案及其调整方案,应当报司法部核定。
第十条公证执业区域可以下列区域为单位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辖区;
(二)设区的市、直辖市的辖区或者所辖城区的全部市辖区。
公证机构的执业区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该公证机构设立或者变更审批时予以核定。
第十一条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符合经司法部核定的公证机构设置方案的要求。
❻ 公证处上班时间
【法律分析】:公证处星期天不上班。1、公证处是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上班的,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星期天休息。2、如果当事人有时间上的不方便或其他原因,可以和公证员预约,休息日可以加班工作,也可以登门办理,还可以去外地办理。这是他们的职责。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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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❼ 星期天办理公证手续吗
周日是法定休息日不上班。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❽ 杨浦区公证处要预约吗
杨浦区公证处要预约。1、处本部: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852号,近齐齐哈尔路。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2、经济部接待室: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080号6号楼2层,近江浦路。
联系电话:65899528,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3、四平路接待室: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149号,近赤峰路。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