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缴纳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
法律分析: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并且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 没有交社保可以强行离职吗
没有交社保可以强行离职。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辞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 入职当月公司没有缴纳社保,可以随时提出离职吗
可以随时提出离职。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此为由随时辞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该条款只表明企业办理社保登记手续只要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即不违法。
法律分析
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逃避和放弃。社会保险是现代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它既是劳动者享有的维持基本生活的权利,也是政府应承担的义务,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所以,作为我们公民个人,一定要充分认识到社会保险的重要性,积极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障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社会保障的本质是追求公平,同时必须以立法或法律为依据。其基本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4. 没有交社保可以强行离职吗
没有交社保可以强行离职。
没有交社保劳动者是可以随时辞职的,而且不用承担任何的责任,对于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该给正式在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辞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中国,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5. 未签订合同未购买购买社保如离职需要提前多久
法律分析: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辞职,是不需要提前一个月的,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6.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被迫离职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被迫离职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被迫离职,被迫离职的情况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少见,很多的企业为了避免辞退劳动者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都会用尽各种办法,以下了解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被迫离职?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被迫离职1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被迫辞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二、被迫辞职可以领失业金吗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也明确规定,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或辞退的;
(四)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而《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情形恰好符合陈某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即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因此,劳动者因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应当享有失业保险待遇。
被迫辞职尽量不要写辞职信,以免形成主动辞职。并且要有充份的证据,使你被迫辞职的证据。这个证据必须能够证明与公司有关,有公司的痕迹才有用,比如,有章、有签字等等。
向公司发函,"关于某人因为某公司不依据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而申请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函",快递单上 一定要写全这个函的全称,争取尽量把具体的不提供劳动条件的理由也写上。 等公司受到后,保留快递的寄送记录。准备相关材料去申请劳动仲裁。若仲裁没结果,那就起诉至法院。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被迫离职2
一、被迫辞退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以上规定,用人单位有任一情形的,劳动者均可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二、虽然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形,但在劳动者以前述情形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的,劳动者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诉求能否获法院支持?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会议纪要》第十五条:“关于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补足劳动报酬或补缴社会保险费情况下的争议处理问题:
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形,但在劳动者以前述情形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的,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不予支持。”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第八十四条:“对于用人单位有延期发放工资的情况,但在劳动者离职前已经发放,劳动者再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25%经济补偿金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根据以上规定,在深圳市以及山东省,尽管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形,但是在劳动合同解除前,上述情形已经不存在的,劳动者的被迫辞职行为将存在不能获得经济补偿的风险。
但在实务中,仍存在风险。在前面的`案例中,北京法院就认为,“即使后期存在补发的事实王某仍然依法有权要求补偿金,一审法院判决外企公司支付王某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并无不当”。说明上述规定只适用于制定相关规定的特定地方性区域,并非被广泛适用。
三、尽管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被迫辞职情形,但劳动者以个人原因离职后,又以存在上述情形为由主张经济补偿金,能否获得支持?
上述问题实际上属于劳动者主张被迫辞职时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将事由告知用人单位的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参考一下深圳中院的裁判指引。《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情形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明确告知用人单位解除事由。
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明确告知用人单位解除事由,后又主张系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其解除劳动合同确实是因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四、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劳动者能否立即提出辞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由于社保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很多用人单位都无法做到依法足额缴纳社保,所以部分地方政府给予了用人单位一个月的缓冲期。比如《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按规定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由此可见,在深圳地区,如劳动者以未缴社保为由提出被迫辞职,需要一个月的缓冲期。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三)》在第六条中,就“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形,但在劳动者以前述情形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的,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能否支持?”
解答如下:“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已经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形予以补正,劳动者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在浙江地区,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已经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形予以补正,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请求不予支持。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第31条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未按本市规定的险种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劳动者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予支持,
但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应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或欠缴社会保险费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在北京地区,只有未参保劳动者被迫辞职,经济补偿金的请求才会获支持,如已经参保,只是存在未足额缴纳或欠缴社会保险费情形的,劳动者据此被迫辞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将不予支持。
五、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合并后的新单位对员工恢复原岗位工作的要求置之不理,劳动者被迫辞职,可否获经济补偿金?
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有信制造(无锡)有限公司与崔某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于2020年6月10日作出的(2020)苏02民终1217号二审民事判决书中,二院法院认为:
第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有信汽车公司与有信制造公司发生吸收合并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有信制造公司继续履行。是否签订协议、是否签订三方协议应当体现和尊重崔某本人意愿,崔某拒绝签订三方协议,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效力及履行。
第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风险等问题,有信制造公司应当与崔某进行磋商。但有信汽车公司选择了放长假、不积极沟通、对崔某恢复原岗位工作的要求置之不理等不利于劳动关系维系的行为,导致崔某被迫发出最终催告函并提起仲裁要求经济补偿金。因此,双方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被迫辞职而解除。
第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故,二审法院维护了一审关于支持经济补偿金的判决。
因此,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合并后的新单位对员工恢复原岗位工作的要求置之不理,劳动者被迫辞职,属于双方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被迫辞职而解除,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用人单位收到被迫辞职通知后,应当注意:
一、核实自身是否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的情形;
二、在用人单位合并、分立过程中,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应当就为劳动者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如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形,在收到劳动者要求补缴的申请后,应当及时予以补缴,以消除违法情形;
四、在确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建议积极与劳动者进行友好协商,共同确定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及相关金额,达成协议后最好形成书面材料。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被迫离职3
被迫离职的人,该怎么办?
摆正好被离职的心态
被离职虽然不是一件好事,但也没有到悲观到绝望的尽头,毕竟人生没有稳定的职业,也没有稳定的行业,潜在的职场危机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一定要收拾好自己的心情。
多学点职场技能没错
在职场中,不要以为你的日常偷懒,能够给自己带来便宜,其实你不是在占便宜,而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只有多抽时间学习职场技能,才能在危机中重生。
找老板谈转岗
如果被离职不是因为企业的原因,那么就可以找到老板,申请调岗的请求,当然前提是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态度,能够得到老板的认可,不然也是没有机会的。
准备简历找工作
如果在现在的公司已经没有了出路,那么就开始准备简历找工作吧,不要把自己的时间浪费在没有做效果的事情上,不然也只会耽误自己的时间。
学会总结失败的工作经验
对于上一家被离职的原因,也一定要进行总结与分析,这样在找工作的时候,就能够很明确自己的目标,筛选一些比较优秀的企业或者公司。
对于被离职这件事情,其实很多小企业都会存在,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深陷其中,特别是一些刚毕业没有经验的学生,总是因为小公司的门槛低,而选择了他们,但是没想到小公司根基不稳,容易出现倒闭的现象,因此,在这里我建议在找工作的时候,尽可能地选择一些大的平台。
7. 没有交社保可以强行离职吗
没有交社保劳动者是可以随时辞职的,而且不用承担任何的责任,对于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该给正式在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8.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未曾缴纳社保,我要离职的话需要30天么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未曾缴纳社保,员工离职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交辞职书,可马上走人。并且员工可主张单位为补缴社保,主张单位支付工作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未缴纳社保的,应该让企业补缴。具体缴纳数目按照工资和国家标准办理,如果社保局不能补偿,折算成现金补偿,大约是工资额的百分之四十。
法律分析
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未曾缴纳社保,员工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交辞职书,可以马上走人,并可主张单位补缴社保,主张单位支付工作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有劳动监察部门督促其交纳。用人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时,还要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所以不按时签订劳动合同,交纳社保的惩罚是非常严重的。但是职工一定要主动去出击维权。劳动部门毕竟有监察不到的地方,只要职工提供线索,劳动部门会维护职工的权益的。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主张从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员工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维权,索要相应的待遇。双倍工资并不是持续很长时间的,只持续十一个月。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还可以索要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一般是按照一年一个月的标准进行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9. 没交社保辞职要提前多久
法律分析: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离职理由应当明确,单位未缴纳社保 ,未签订劳动合同 ,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 以备后续维护权益使用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0. 单位工作九年最后多少年不交社保可以提出被迫离职
单位不交社保,离职可以要求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10)未缴纳社保多长时间内可以被迫离职扩展阅读】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